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陈志恒)10月12日上午,因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兰溪七名考核落后的村级河长通过新闻媒体作出承诺,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这是今年兰溪村级河长第三次公开“亮丑”。
河长制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巩固提升市域水环境质量发挥着“龙头”作用。近年来,兰溪推行“十个一”模式,持续深化落实河长制。河长没有履职到位怎么办?除了约谈以外,兰溪还探索出一个新办法——落后村级河长媒体公开晒承诺制度。
今年初,兰溪制定出台《生态廊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双月考核办法》,规定由各乡镇(街道)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落后的村级河长,要在媒体上作出整改承诺。今年5月,兰溪首次发布“最差”村级河长,把他们请到媒体面前,向全市人民亮出整改方案,并承诺限期完成。此后,市河长办每两个月考核一次,要求考核落后河长公开承诺。
据了解,今年7月、8月,兰溪乡级河长巡河完成率100%;村级河长在7月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及8月第一周、第四周巡河完成率为100%,其他时段皆有河长未按要求完成巡河。此次公开承诺的7位河长分别来自全市7个乡镇(街道),因巡河次数未达标、巡河日志填写不规范、巡河时间过短,以及部分河长公示牌信息未按照规范设置等原因,未按要求履行村级河长职责。
“在巡河工作中,我没有形成常态意识,导致了一些漏巡情况的出现。”上华街道衢江横山段、扬子江横山段河长徐新海公开“亮丑”晒承诺。他表示,接下来将提高责任意识,牢记每周巡河时间节点,确保在有效时间段内巡查到位,切实做好巡河记录,同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的沟通联系,确保河道水清岸绿。此外,永昌、游埠、水亭、香溪、马涧、梅江等乡镇(街道)的村级河长也进行了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