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9月7日下午,我省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兰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琅坚在兰溪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我省税务部门从1998年起开始代征社会保险费,目前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全面实现税务部门征收。此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我省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其他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职责划转。
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保费和第一批划转非税收入项目的业务交接工作,以及各信息系统的联调测试、模拟运行。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保费和先行划转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