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项柔刚)昨天,记者在兰溪市治水、廊道项目推进会暨“禁渔”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6月中下旬,兰溪将开展“禁渔”集中行动。同时,7月1日开始,兰溪市内37条河道将被设为禁渔区,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
为巩固治水成果,推进生态治水,6月11日至30日,兰溪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面整治、依法打击”的工作思路,采取驻点蹲守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各类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捕捞及使用、制造、销售、维修电鱼器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收缴的违禁渔具将集中公开销毁。
据了解,前期,由兰溪市政府报请,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同意,兰溪将设立禁渔区,具体范围是:梅溪及后溪、西塘下溪、密溪、王沙溪、白沙溪、刘源溪、镇溪、大塘溪、大丘田溪、杜溪、石渠溪、骥溪、水阁溪等13条支流,七都溪,大溪,甘溪及前溪、朱家溪、古溪等3条支流,香溪,浒溪,赤溪及何家溪、桥头溪等两条支流,游埠溪及夏李溪、水亭溪等两条支流,方溪,杨溪,龚塘溪,八石溪,马达溪及赤山溪,天溪,扬子江,花塘溪等37条河道。从7月1日开始,兰溪将全面打击禁渔区内的违法行为,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对在禁渔区内捕鱼的行为,以非法捕捞水产罪,予以追究。对查获或受理的非禁渔区违法捕捞案件,将依据《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部门联动、全面整治、依法打击、公开曝光,全面推进禁渔工作。
会议还逐一分析研究了治水、生态廊道建设滞后项目,明确各项目建设的时间表、作战图,并要求全力攻坚克难,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兰溪市副市长周金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