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陈志恒) 今天下午,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成芝,副主任朱恒德、胡向东、赵月莲、徐亚平、张林安、邵茂良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涛,市人民法院院长胡公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市财政局长陈志良,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兰溪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全域旅游和古城开发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调整方案,同意将“游埠高速路口及连接线改造提升工程”和“兰芝风情线景观提升一期工程”列入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确定兰溪市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00名。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等15项办法规定。
会议强调,要把握好变与不变、五年总规与专项规划的关系,把握好评估审议意见落实这个重要环节,争取规划实施的主动,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增强审议刚性。全市上下要对标“担当追赶、沸腾兰溪”的新使命、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用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力度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执行职务、参与管理事务的重要形式。承办和督办是建议办理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人大要加强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对建议办理进行满意度测评,适时组织办理情况回头看,促进建议办理,同时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上下功夫,提高建议办理的整体水平。
根据兰溪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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